香港有2種受嚴重破壞的野生樹種,羅漢松和牙香樹.前者在沿海地點(西貢和石澳)常有被砍伐及搬走的現象.後者則多在郊區地點(深水灣,香港東北)出現大規模的半砍伐及做成危險處境.由於這2種樹木長期受到砍伐,有必要提高罰則加強阻嚇作用.

現時的法例下,這2種樹木不屬於<林務規例保護之植物>,也不是<受瀕危物種保護之香港原生植物>,只能以<林區及郊區條例>及<郊野公園條例>來作規管.前者最高的罰則是罰款$25000及監禁1年.諷刺的是,在<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>中,拋棄任何燃點的香煙,定罪後可罰款$5000及監禁1年!

谷主建議提高罰則.背後的理念是,犯案者隨身攜帶重型工具(有刀有鋸),而他們對樹木的不恰當處理會做成日後的人命傷亡.